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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 Statute
衛生部關于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中胎兒死亡事件如何認定的批復
2010/9/30 0:00:00
(2000年12月19日 衛醫發[2000]455號)

湖北省衛生廳:

    你廳《關于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中胎兒死亡事件如何認定的請示》(鄂衛醫發[2000]48號)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胎兒不是一般的民事主體。有關胎兒死亡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被鑒定的主體是孕產婦。
因醫療過失造成胎兒在分娩過程中死亡,經鑒定屬于醫療事故的,可按二或三級醫療事故定級。

    批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