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繁體中文
|
簡體中文
首 頁
關于律所
律所簡介
律所榮譽
律師隊伍
三環論壇
知識產權
醫療法律
其他法律
新聞中心
律所動態
相關報道
業務領域
領先業務
其它業務
典型案例
專利
商標
著作權
醫療法律
不正當競爭
客戶指南
收費標準
常用法律文書
常用文書
法律法規
知識產權
醫療糾紛
招賢納士
聯系我們
郵箱登陸
法律法規
知識產權
醫療糾紛
法律
醫療衛生法規規章
司法解釋及高院意見
其他
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服務支持
聯系電話: 020-37616591
傳 真: 020-37617960
當前所在位置:
首頁
>
法律法規
法律法規
Statute
衛生部關于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中胎兒死亡事件如何認定的批復
2010/9/30 0:00:00
(2000年12月19日 衛醫發[2000]455號)
湖北省衛生廳:
你廳《關于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中胎兒死亡事件如何認定的請示》(鄂衛醫發[2000]48號)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胎兒不是一般的民事主體。有關胎兒死亡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被鑒定的主體是孕產婦。
因醫療過失造成胎兒在分娩過程中死亡,經鑒定屬于醫療事故的,可按二或三級醫療事故定級。
批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