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
服務支持

聯系電話: 020-37616591

傳    真: 020-37617960

當前所在位置:首頁>新聞中心
新聞中心 News
商標法第三次修改:應對難題穩步推進
2010/9/20 0:00:00
   馳名商標是否需要具備“美譽度”?是否應當恢復對商標代理組織和代理人的資格審查?商標、字號的沖突應該放在商標法還是反不正當競爭法框架內?9月1日,記者在青海省西寧市召開的2010中國商標年會的國際商標法律實務論壇上了解到,為應對當前商標確權程序復雜等問題的挑戰,在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商標法第三次修改工作正在穩步推進。

  多環節面臨挑戰

  “商標確權程序復雜,導致商標注冊周期延長;打擊惡意申請、異議的操作性亟須提高;對商標侵權行為的處罰力度與社會經濟發展已不相適應;商標注冊程序與國際慣例尚有差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副局長趙剛直言現行商標法正面臨諸多挑戰。


  商標法作為新中國知識產權領域的第一部法律,于1982年8月23日通過。自1983年3月1日施行起,商標法為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促進我國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歷經1993年和2001年兩次修改,“注冊和保護服務商標”、“加大對商標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擴大商標權主體和客體的范圍”、“明確將地理標志納入商標保護體系”,“明確保護馳名商標”等內容的修改也與時俱進。然而,隨著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后我國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現行商標法暴露出諸多問題。

  為適應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2003年上半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第三次啟動了商標法修改工作。據了解,商標法第三次修改的目標包括簡化和完善商標確權程序、加強對商標專用權和地理標志的保護、規范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加強對商標代理行為的監督、為商標申請人提供更好的服務、使商標法達到國際水平等方面。

  送審稿廣征意見

  經過近7年的研討論證,2009年11月18日,商標法(修訂送審稿)正式報請國務院審議。

  “我們將送審稿發送給62個中央單位、32個地方政府、10家人民法院、15家知名企業、7個國內外相關協會、14位專家學者及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美國專利商標局、歐盟商標局、日本特許廳等144個單位征求意見。” 國務院法制辦教科文衛司副司長劉曉霞指出,送審稿已廣征意見,截至今年5月底,共收到回復意見119份,初步匯總意見共計15萬余字。

  劉曉霞舉例說,在征求意見過程中,在簡化異議程序等方面遇到了一些爭議。如送審稿將商標異議申請人資格限定為“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將商標絕對理由排除在異議申請理由之外,并由商標評審委員會負責審理,異議程序前置等。

  多亮點值得期待

  據趙剛介紹,為簡化和完善商標確權程序,商標法(修訂送審稿)提出,對商標評審持有異議的可直接提交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無需經過商標局,從而簡化了程序。

  據了解,為完善制止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機制,送審稿除在總則中強調申請商標注冊要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之外,同時禁止惡意抄襲他人在先注冊的、有較強顯著性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在不相類似的商品上進行注冊的行為,這也意味著對馳名商標的保護將有望得到進一步加強。

  與此同時,在加大商標專用權保護力度和行政監管力度方面,送審稿也呈現諸多亮點,既明確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負責本轄區商標管理工作,并把現行商標法實施條例和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釋中規定的侵權行為升到法律層面,還提出要對多次侵權行為給予從重處罰。

  此外,送審稿中修訂的主要內容還包括加大對地理標志的保護力度,加強對商標代理行為的監管,完善商標與企業字號沖突的解決機制等。(知識產權報 記者 張海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