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
服務支持

聯系電話: 020-37616591

傳    真: 020-37617960

當前所在位置:首頁>新聞中心
新聞中心 News
律師調查令,沒有想象得那么美
2017/10/17 0:00:00

作者:程躍華

 

今年八月份,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印發了《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律師調查令的實施辦法(試行)》,廣州市律師協會也配套通過了《廣州市律師協會關于民事訴訟調查令規范指引》。

 

近日,本律師在案件代理過程中,收到了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發放的四份調查令,分別是向包括海關以及稅務機關調查海關數據和稅務信息證據。

 

在收到調查令之后,全面按照法院的指令,分別向該四份調查令所在單位送達調查令,并提交律師事務所律師所函、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律師執業證復印件、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印發《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律師調查令的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復印件及廣州市人民政府官網對相關信息的報道,迄今為止,相關信息不容樂觀:

 

1、某海關,目前結果:已收文件四天,尚無反饋;

 

2、某海關,不認可調查令的法律拘束力,認為涉及當事人商業秘密,不能向律師提供相關信息;不認可廣州中院文件,認為屬于法院內部的文件,不認可廣州市政府官網的信息,認為不是正式文件,甚至表示不肯定是否認同廣東省統一制定調查令規定的效力;但表示認可公檢法機關的調查,愿意配合法院工作,法院可以向海關行文,而無需派人進行調查取證;

 

3、某海關,在收到調查令后,立即與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法官電話聯系,告知,如果律師調取自己一方當事人的海關數據,則屬于信息公開的范疇,而調取對方當事人的海關信息,則不予提供;表示只認可公檢法機關對海關信息的調查,愿意配合法院工作,法院可以向海關行文,而無需派人進行調查取證;

 

4、某國稅局:愿意配合。因此,盡管在通常老百姓的眼里,稅局是最有牙力的政府機關,但是反而愿意配合律師的調查取證,而其他部門,只能呵呵了……